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4日电 ST科迪24日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科迪集团转发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债权人魏均平以科迪集团“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魏均平的申请并作出了《民事裁定书》。
具体来看,《民事裁定书》称,从科迪集团的经营范围及企业性质看,该公司加工生产的产品属于社会生活的需求品,生产的产品具有广泛的市场潜力,且科迪集团经营范围内的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也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根据科迪集团的资产状况、技术工艺、生产销售、行业前景等因素,基本能够认定科迪集团具备重整价值以及拯救可能性,科迪集团获得重整成功具有一定可行性。
ST科迪表示,科迪集团破产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科迪集团如果成功实施破产重整,将有利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为科迪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ST科迪还提到,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申请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公司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归还占用资金。
此前,在6月23日的公告中,ST科迪表示,公司在自查中发现,控股股东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8.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8.26%。公司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科迪乳业”变为“ST科迪”。
三季报显示,ST科迪2020年前三季度营收约4.67亿元,同比下降37.65%;净利润约103万元,同比下降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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