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2日电 (张燕征)“双11”狂欢节期间,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在不断刷新成交纪录,而在二级市场上,股价却连续两日跳水。市场认为,这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0日出台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有关。
互联网巨头市值蒸发万亿港元
截至11月11日港股收盘,恒生科技指数重挫6.23%。其中,阿里巴巴下跌9.8%,美团下跌9.67%,京东下跌9.2%,腾讯控股下跌7.39%。另外,追踪海外上市科技股的ETF“中概互联网”下跌5.21%。
具体来看,阿里巴巴在10月28日录得307.4港元的新高,现已回落至248.4港元,10日及11日两天共跌去14%;美团在11月9日股价盘中高达338港元,11日股价已跌至271港元,近两日股价共下跌近20%;京东集团11日每股报价300港元,近两日股价共下跌17%。此外,腾讯控股刚在11月9日涨至633港元,处于其历史高位,11日便回落至551港元,近两日股价共下跌11%。以此计算,四家互联网巨头在两天时间内蒸发了2.05万亿港元。
11月11日恒生科技指数 来源:Wind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反垄断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称,“从没有看到一部互联网相关的法律对产业股价产生如此大的波动。不过,这也正可以说明此政策的重要性。”他表示,反垄断指南的出台是国家互联网治理系列动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意味着反垄断相关法律从抽象到具象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在胡钢看来,过去十年,中国互联网头部平台越做越大,在“二选一”等垄断性条款下,很多中小型互联网平台失去了生存空间。“一个正常的、具有多样性的生态系统中,不仅有大树还有众多的小树和灌木丛,而当下的互联网行业系统中,只见大树,不见小树,这是非常不正常的现象。”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表示,中国互联网企业反垄断问题确实已经到了关键的时间节点,监管部门不得不需做出选择的时候。而在“双11”大促期间发布指南针对性可能更强,也是给平台“警示”,不得做出“过格”事情更不可任意妄为,还需要考虑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平台经济反垄断重锤“大数据杀熟”
事实上,早在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前,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的指导会上,已对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了监管要求。比如,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对平台内经营者的选择平台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而本次《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更是对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捆绑销售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以“大数据杀熟”为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对新老交易相对人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属于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胡钢指出,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等问题本质上是隐私保护问题。“原来从生产端到消费端中间可能要经过批发商、零售商一级、二级等环节,如今,中间商环节变成了互联网平台。平台通过数据掌握着对供应商的议价权利,包括入驻费、交易佣金等。另外,平台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决定消费者能看到哪些价位的商品。”
“当一家互联网企业成长为涉及各行各业的巨头时,平台就会利用收集到的信息快速打开新领域。对于消费者和商家来说,这一过程中包含极大的风险隐患,比如精准推送借贷信息、诱导消费信息等。此次反垄断指南正式出台后,将有效保障中小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选择平台的权利。”胡钢称。
股价下挫值得抄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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