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单位一次预存400万燃气费够用两年,突击花钱现象何解?|财税益侃
一些政府部门、单位年末“突击花钱”现象总体好转,但顽疾难除。
最近一些省份公布当地2020年度省(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报告”),指出一些部门、单位存在突击花钱问题。
北京市审计报告称,有的单位还存在突击花钱的现象,为规避结余资金管理规定,个别单位一次性预存燃气费400万元,足够该单位使用2年。还有部分项目早于合同规定,在项目尚未验收情况下提前支付合同款。
山东审计报告指出,17个部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维修费、采购货款等2279.89万元。6个部门单位年底突击充值加油卡、ETC卡等69.75万元。2家省级医院在项目未开工或设备未验收入库情况下,提前支付工程款和货款7400.51万元。
海南审计报告发现,2个部门通过在年底提前支付合同款的方式,年底突击支出124.01万元。
政府预算专家、上海财经大学邓淑莲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这些都是地方政府部门突击花钱的常见手法。近些年突击花钱问题虽明显减少,但依然存在,导致突击花钱的直接原因是部门单位结余资金在年底上收,根本原因在于预算管理不精细、不完善。
“突击花钱”难杜绝
所谓“突击花钱”现象,主要是指每年的第四季度尤其是12月份的财政支出占全年比重过高。政府一些部门单位集中在年末几个月花钱,给老百姓一种花钱不够科学、合理的印象,甚至可能存在乱花钱问题。
邓淑莲表示,“突击花钱”破坏预算的平稳执行,不利于公共产品的平稳供给,不利于公共资金效率提高,甚至容易造成公共资金的浪费性使用。
中国政府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方法主要采取基数预算,一般以上一年支出为基数,适当考虑一定增长比例分配资金。如果年底政府部门、单位预算资金没有花完,在近些年政府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背景下,这笔结转结余资金将被政府收回,而且可能削减下一年部门、单位的预算资金基数。这也导致一些部门单位在年末“突击花钱”。
邓淑莲认为,“突击花钱”根本原因在于预算管理不精细、不完善。比如一些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倾向于高估预算,使得申请的资金多于实际需要的资金;预算编制不细致,没有采用科学的预算方法,不少项目都是大致估算,而没有根据实际需求科学预算,从而使得预算数与实际需求脱节。
她表示,预算执行过程中,一些部门、单位自身的进度控制存在问题,比如很多部门的财务预算管理部门只是在年底前一两月提醒用款主体资金使用的截止时间,而不是按照预算进度表有计划地管理,由此也会导致年底“突击花钱”。
另外,邓淑莲分析,由于一些项目预算需要人大批准才能执行,有不少项目预算开始执行时,预算年度时间已过去一半了,一年的项目预算要在半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执行完毕,难度较大,集中在年底花钱就不可避免。
中央财经大学预算管理研究所所长李燕告诉第一财经,导致“突击花钱”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主观原因如预算编制不科学,申请了超出资金实际需求可能的“大预算”,年度花不出去又怕被收回,因而突击花钱。
她表示,客观原因是从预算支出进度客观规律来说,支出在预算年度内并不是按月、按季均衡发生的,客观上存在着支出的大头往往发生在下半年,存在多种影响因素,比如预算资金需经过法定程序后下达的时间、一些项目需经过前期可行性研究及招投标程序后的实际开工时间、项目完工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及结算时间、执行中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预算的规范化管理带来的花钱约束等。
“虽然目前通过对某些预算资金的提前下达、项目库建设改革及相关制度建设对资金下达晚、花钱前置条件及环节多等问题有所缓解,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结余资金制度硬约束与现实资金使用中主客观问题相碰撞,就带来了年末突击花钱问题。”李燕说。
当然年底突击花钱并不等于乱花钱,有些工程款等年末支出也符合国情。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近些年各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等,这些都使得年末突击花钱现象有明显好转,但这一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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