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3日电 中国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意见》指出,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的重点改革措施:
一是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
二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三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改进政府预算编制,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五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六是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改进预决算公开,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协同效应,实现中央和地方财政系统信息贯通,推进部门间预算信息互联共享。(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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