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医保基金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本报特约评论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监管法律基础薄弱,一些参保群众和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法律意识淡漠等,导致欺诈骗保问题高发频发。此次出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补齐法律短板,强化技术手段和举报奖励制度,有利于增强医药机构和个人责任感,切实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的氛围。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月2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秦运彪指出,近几年,医保诈骗呈高发多发态势,一些定点医药机构大肆骗保,一批不法分子倒卖药品骗保牟利。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打击医保诈骗犯罪,仅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就侦办此类案件1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缴医保基金4亿多元。(相关报道见03版)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通过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
《条例》要求构建系统的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构建行政监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坚决防止医保基金成为任由骗取的“唐僧肉”。《条例》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综合运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暂停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等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医保基金成为任何人都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近年来,医保诈骗犯罪高发多发,不法行为触目惊心。如2020年底,安徽省太和县多家医疗机构涉嫌骗保问题被曝光。在这起典型案例中,诊断是假的、病人是演的、病房是空的。从近期破获的一批医保诈骗犯罪案件中可以发现,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中介找人住院、假患者领钱住院的灰色利益链,一些涉事医疗机构还通过替换药品、虚开理疗项目、虚假手术等多种方式获取非法利益。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灰色利益链各环节都捞足油水,广大群众的“救命钱”遭到严重蚕食。
除了医保诈骗犯罪,更普遍存在的是各种“跑冒滴漏”现象。一些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度诊疗问题,一些医疗机构或个人采取冒名住院、虚开发票、虚假检查治疗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还有一些医疗机构存在不按医保规定支付比例结算、将医保支付范围以外药品及其他物品纳入医保结算等问题。
更须高度警惕的是,一些地方的“跑冒滴漏”违规违法行为呈蔓延发展态势。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部门共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81.5万家,处理违法违规违约的医药机构26.4万家,占被检查机构的32%,当年追回医保基金115.6亿元。而在2020年,有关部门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60余万家,加上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共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40余万家,追回医保基金223.1亿元。将医保基金视为可恣意骗取的“唐僧肉”的歪风邪气,必须坚决刹住。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一些参保群众和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法律意识淡漠,以及监管法律基础较为薄弱等,这些都是欺诈骗保问题持续高发频发的原因。此次出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补齐法律短板,强化技术手段,强化举报奖励制度,有利于增强医药机构和个人责任感,切实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的氛围。
欺诈骗保行为是与人民为敌,国法必不相容。针对医疗保障基金的欺诈骗保行为,最终损害的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利益,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完善,医保基金必将长出“牙齿”带上“电”,成为万万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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