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落地在即,这个千亿市场成新风口
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数据安全的专门法律,《数据安全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将成为国家大数据战略中至关重要的法制基础,成为数据安全保障和数字经济发展领域的重要基石。
《数据安全法》的落地,意味着数字经济监管趋严,与此同时,也为数据安全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商机。
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支持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研究,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商业创新,培育、发展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产品、产业体系。
“2021年可以说是数据安全产业的元年。”安恒信息高级副总裁、首席科学家刘博对第一财经表示,当前,在万亿级规模的数据产业中,数据安全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可占据总产业规模的5%~10%。而随着数据安全技术与行业结合更密切,应用场景更多,这个市场将迎来更大的机遇。
隐私增强技术最火
2020年4月,数据被国家认定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生产要素”,并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数据安全法》提出,以数据分级分类为核心,搭建数据安全的监管制度。
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名誉会长谈剑锋告诉第一财经,“十四五”时期,首要任务之一是“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成为必然,数据安全则是数字经济的生命线。《数据安全法》作为上位法,为各方合理合法地采集和利用数据提供了支撑,同时也划了“红线”。
“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成为新风口,产品和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升级扩容,市场需求刺激数据保护技术进一步推陈出新,市场规模有望迅速扩大。从供给侧来看,要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关键在于加密,密码技术将进一步发展,并带动后续产业链的进一步发展,比如认证技术、脱敏技术、存储技术等,同时也带来合规、咨询等安全服务产业的发展。从需求侧来看,实施《数据安全法》也促进数据的有序流动,利好数据‘消费’产业,譬如人工智能等产业。”他说。
《数据安全法》的一大特色,是注重数据安全和产业发展的平衡。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表示,为了实现数据既安全又流通,各行业企业的数据安全治理将从静态走向动态,而在技术层面上,如隐私计算、多方安全计算等隐私增强技术将成为新风口。
作为一家数据安全领域的初创企业,小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白亚菁进一步解释称,数据的静态保护是动态保护的基础,静态保护的重点是对数据资产的梳理,也就是《数据安全法》中提出的要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分类是为了规范化关联,分级是安全防护的基础,不同级别的数据在不同的活动场景下,安全级别不同,安全防护的手段和措施也就不同,这就是动态防护的思想。
“但数据只有流动起来才有价值,因此数据开放才有意义,但开放的前提是安全,而要做到安全开放,需要更多隐私增强技术和行业相结合,为实现数据安全的开放、流通和交易做出更多技术探索。”白亚菁说。
“事实上,更多行业企业需要在数据流通中确保安全的需求升级,也为提供数据安全治理服务的运营商提供了机遇。”刘博认为,处理好数据的动态安全性,就意味着数据安全治理向着体系化发展,需要数据运营真正能够在落地应用中形成可管、可控、可信、可溯源的体系。
与此同时,他还表示,数据安全保护的底层技术间的结合趋势将更加明显,例如隐私计算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在放大数据的价值的同时,保障数据流通中的可用不可见。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朱界平表示,数据安全产业更大的想象空间在于和不同行业相结合,推动场景落地。
他举例称,当前,出于企业自身数据资产风控需求和《数据安全法》中的合规管理要求,金融、电信、医疗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大型互联网公司正不断完善数据安全全周期治理,以确保数据流通安全,在这过程中,各类隐私增强技术将会被不断激活和实现性能提升。
数据合规成为普遍选择
7月30日,工信部网站显示,近日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召开重点互联网企业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座谈会,阿里、腾讯、美团、奇安信、小米、京东、微博、字节跳动、58同城、百度、拼多多、蚂蚁集团等12家企业参会。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要求各企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切实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工信部表示,鼓励各参会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标准研制、关键技术研发等工作,并主动配合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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