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5月10日电 (李贵刚 阚力)记者10日从第五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上获悉,国务院已于5月8日批复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根据批复,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三年。试点期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开展,试点品种为已取得中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通关时,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年度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时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试点药品目录由中国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试点期内原则上不再扩大。
河南跨境电商进口药品试点获批,将会带来哪些利好?
全球CEO发展大会联合主席、全球跨境电商大会主席龙永图表示,跨境电商进口药品试点是河南作为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高地再次推出的一个重大创新成果,这一创新成果将有利于解决老百姓购买进口药品的困境,有利于消除各个环节不合理的加价,惠及民生,利国利民,意义重大。
据跨境医药试点运营平台——中大门健康负责人徐平介绍,试点整体将按照“三平台一中心”的模式开展运营,即药品交易网、特殊监管区域平台、地方药品试点外综服平台和处方审核和流转中心。试点运营过程中,会进行比传统商品更严格的监管,包括平台准入、企业准入、产品准入和全流程追溯。(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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