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4月12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第15期在权威栏目——“治国理政纪事”专栏中刊发了重磅报道《税收征管进入“合成”新阶段》,第一时间采访《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起草者等权威人士,深度剖析深化税收征管这一改革举措的重要内涵和深刻用意。
税收征管改革既是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又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建设,更是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十四五”时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如何发力?有哪些重点要点?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认为,《意见》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总体规划,还是继2015年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之后,我国税收征管领域的第三次大变革。
“这次改革的特征可概括为‘合成’。”王军表示,这将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
改革后中国税务将实现“三大新转变”,即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转变。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说,改革将从“6个有”发力:治税有数,全面推进税务执法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着力解决信息化支撑牵引作用和大数据要素驱动发挥不充分问题;执法有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着力解决税务执法统一性、规范性、精确度不够等问题;服务有效,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着力解决税费服务实效性、便利度、精细化不够等问题;监管有方,精确实施税务监管,着力解决监管方式不精准、一些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共治有为,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共治合力、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组织有力,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着力解决纵向各层级和横向有关部门职责不够优化等问题。
税收征管效能,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形式。几年来,从合作到合并再到合成,税收征管在一次次改革中完成超越。下一步,改革将继续围绕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深度挖掘利用税收数据信息的“金山银库”,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释放税收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效能。
【编辑:郭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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