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2月9日电 (郭军 毛洪鑫)12月9日,中国海事局在广州举办“中国-东盟第2次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合作研讨会”。会上,中国首次向国际劳工组织提交的海事劳工公约修正案提案征求了东盟国家的意见,得到各方参会代表的支持。与会各方还就中国和东盟国家建立海事劳工提案磋商机制达成共识。
来自东盟10个国家的20名代表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会议。会上,中国海事局与东盟各国海事劳工主管机关分别就国家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违反公约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各国代表对中国海事局起草的关于修订岸上医疗和新增海上事故调查标准和导则的两个公约守则修正案提案表示支持。
会议代表认为,中国海事局为填补公约标准的空白所作出的努力值得肯定,对中国海事局基于新冠疫情期间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所取得的经验提炼形成的对公约岸上医疗导则的修订非常重要,能够进一步保障疫情期间海员的权益。
在会上各国代表还就中国海事局提交的《中国-东盟海事劳工提案磋商机制》文本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中国和东盟各国有必要在海事劳工提案工作中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共同提升区域海事劳工的标准,共同维护全球海员的权益。
中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寿涛告诉记者,本次研讨会是在第19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之后举办的一次专题研讨会,也是加强海事领域维护海员权益和防疫实践经验分享、深化《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在海事领域实施的一次专题研讨会,将全力服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为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携手共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增添动力。
据了解,在当前新冠肺炎大流行的全球危机背景下,海员作为保障国际物流畅通的“关键工作者”,形势不容乐观,全球近200万海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面临巨大挑战。中国海事局愿意和东盟各国海事劳工主管机关携手为全球航运业的复苏增添动力,进一步提升区域海事劳工履约水平,切实保障海员权益,共同建设中国-东盟水上安全命运共同体。
明年将是“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中国海事局与东盟海事劳工主管机关将继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在共同履行“海员权利法案”——《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基础上,强化区域履约标准的一致性,把海员作为“关键工作者”,高质量提升船员权益保障工作。(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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